欢迎访问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官网

开云(中国)

通知公告

首页 > 开云(中国) > 通知公告

事关校外培训!合肥最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23   阅读次数:1115次  

4月21日,合肥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致全市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就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建议,建议广大家长朋友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如确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建议“擦亮眼睛”做到“一用五看”。

信中表示,当家长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规培训行为时,可拨打合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全文如下↓

各位家长朋友们:

您好!

良好的教育生态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建议广大家长朋友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为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如确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建议“擦亮眼睛”做到“一用五看”:

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为实现校外教育培训信息化全流程监管,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教育部研发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合规的培训机构均在平台注册并接受监管。同时,结合平台开发了官方免费软件“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请广大家长在手机应用商店或各主流应用市场下载安装,通过APP查询正规培训机构名单,“掌上”办理报名、选课、付费、消课、退费。

看培训资质。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内容分为学科类和非学科类两种类型。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同时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具有科技、文旅或体育等主管部门颁发的设立核准书,并同时具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教师资格证。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设立核准书)和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所有教学、教研人员相应证书,均要在机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看培训行为。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以“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通过教育咨询公司、文化交流公司、托管班、自习室等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校外有偿补课,线下培训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线上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请广大家长予以抵制并向主管部门举报。

看收费标准。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均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我市学科类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为:10人以下班型为50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为35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为20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每课时45分钟。如有校外培训机构超期超标收费或诱导家长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请您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看培训合同。家长在付款前,务必要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详细了解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避免可能出现的退费纠纷和风险。家长可采取线下签订合同的形式,也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线上签订。

看收费路径。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项管理,各机构均应开设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管。请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所有预收费缴纳至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切勿缴纳至机构其他账户或个人账户,缴费成功后切记索要正规发票,有效避免“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培训机构有义务主动公开其收费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各项信息,请家长主动拒绝“私人转账”“私下交易”和培训贷等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规培训行为时,可拨打合肥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合肥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北京路7号

0551-63419977

网站首页 总裁寄语 在线留言 在线招聘 更多+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坚定信念,凝心聚力,不忘初心,勇创辉煌

Copyright©2022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70129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