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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省民政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省政府第1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送审稿)》全面对标国家文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注重与我省现有文件相衔接,紧密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一)总体要求。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主要措施。围绕推进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5项重点工作任务、17条具体措施。一是完善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出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3项措施。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等4项措施。三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出推动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等4项措施。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培育优质市场主体等4项措施。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2项措施。
(三)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激励、严格综合监管、营造良好氛围等4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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